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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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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学院虚拟机管理办法
2017-05-15  

为加强晋中学院内部网络规范管理,保障整个网络环境在安全、稳定和高效的状态下运行,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凡向信息中心申请使用的虚拟机均适用本办法。

2.我校虚拟机由信息中心统一规划、统一分配。

3.我校二级单位可以据自身业务需要提出虚拟机使用申请,由信息中心负责审核。

4.二级单位负责对已批复的虚拟机进行管理及维护工作。

5.二级单位负责对已批复的虚拟机进行安全管理升级以及资料备份。

6.二级单位在使用已批复的虚拟机时不得干扰和危害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不得违反国家及学校相关禁令。

7.二级单位对已批复的虚拟机的存入内容的合法性负责,并严格按照申请表的描述来使用已批复的虚拟机。

8.信息中心负责对虚拟机进行监督与检查,二级单位应积极配合。信息中心有权根据检查结果做出限期整改、限制访问、删除虚拟机等决定。

9.二级单位必须定期对虚拟机内存放的文件、部署的网站或应用系统进行安全检测,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如修复系统漏洞、清除病毒与木马、修复被篡改的文件等。

10.为保证虚拟机备案信息的有效性,节约虚拟机资源虚拟机的有效期为一年,由批复之日开始计算。

10.1.次年申请由信息中心提供上一年的申请资料,二级单位参照原申请资料重新申请。

10.2.有效期结束后,信息中心有权收回中止虚拟机的访问。

10.3.信息中心保留虚拟机数据至有效期结束后一星期。

11.申请表所描述的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必须及时到信息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否则,由此虚拟机造成的后果由使用部门(学院)承担。

12.二级单位可以申请撤消虚拟机使用申请,信息中心在接到撤消申请后应该在三个工作日内撤消该虚拟机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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