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学院智慧教室使用和管理办法
一、多媒体教室是校内教学的专用场所,多媒体教室的教学设备原则上不对校外单位开放使用。
二、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分为常规课时内使用和常规课时外使用。常规课时内使用,是指根据教务处统一安排、编列在课程总表中的使用情况;常规课时外使用,是指正常课时外的临时增加或变动的教学使用。
三、教务处负责常规课时内的多媒体教室使用安排。教室的使用应严格执行教务处统一排课后提供的课程总表。
四、多媒体教室设有专人负责教学设备日常维护、技术支持和管理工作。教学设备由校内上课教师操作使用,学生及校外人员未经教务处许可不得使用教学设备。
五、多媒体教室教学设备原则上只用于正常的教学活动,不用于非教学课程以外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部门批准。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教学设备,影响后续正常教学的,应追究相应责任,造成教学事故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六、经批准,常规课时外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时,申请人负责教学设备的使用,同时对多媒体教室内的设备设施负有保护管理责任。
七、教师在使用多媒体教室教学设备前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使用时若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通知多媒体设备管理员,并说明出现故障的现象,由多媒体设备管理员处理,不得擅自拆除设备、关闭总电源等。
八、各学院如果对多媒体教学软件有特定需求,需在学期开课前,提前一周以上统一与网络信息中心联系安装(学科专业软件需教师本人亲自到现场安装、调试),经多媒体设备管理员完成测试,确保安全稳定后,方可进行保存。
九、每学期结束时,网络信息中心将集中进行多媒体教室教学设备检查和维修工作,对软件进行更新,教学设备内的数据不予保留,各任课老师应自行保存上课数据。
十、使用者应爱护教学设备,共同维护教学设备的正常使用。任何人不得在公共多媒体教室设备设施上随意刻画,禁止将粉笔、黑板擦、茶水等物品放在多媒体教室电子讲台上,保持多媒体设施安全与整洁卫生,教师下课后必须正常关闭教学设备。
十一、不按规范操作损坏设备设施,应予以赔偿,影响后续正常教学的,应追究相应责任,造成教学事故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网络信息中心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