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学院虚拟机资源使用制度
1.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国家法律,以及网络信息中心的管理规定。不存储、发布、接收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相关规定的信息。
2.虚拟服务器不得从事与申请用途无关的一切活动。如申请人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用途,申请人需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3.申请人自行解决服务器上所有版权(许可/使用权)问题,并负责服务器上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做好数据备份工作。网络信息中心不承担任何因数据丢失而导致的后果。
4.网络信息中心有权对虚拟机使用进行必要的监控,以保证学校网络线路的正常运行。
5.网络信息中心拥有因申请人违反服务条款,或因服务器中毒、被黑客侵入等情况出现时终止服务器运行的权利。
6.个人虚拟机开通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若因特殊原因须延期使用,申请人需提前一周重新填写申请表。虚拟机到期后网络信息中心将直接删除,申请人须在服务器到期前自行备份数据以避免数据丢失。
7.申请人如需注销虚拟机,请提交相关申请,如未通知网络信息中心而弃用,由此引发的安全隐患,需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网络信息中心
2020年6月1日